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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开征集葡萄酒产区宣传语
编辑:平平  发布:2012/3/11 20:53:58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烟台公开征集葡萄酒产区宣传语

  设*佳广告语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13日,记者获悉,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将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烟台葡萄酒产区形象宣传广告语。

  本次征集活动由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主办。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凡是关心烟台葡萄酒产业发展,愿为烟台葡萄酒产区宣传提供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的个人和机构除外)。

  据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工作人员介绍,应征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涵丰富。既能充分挖掘烟台百年葡萄种植酿造历史形成的葡酒文化,又能彰显烟台“国际葡萄·葡萄酒城”独特的城市品牌形象;创意新颖,表意准确。总结凝练烟台葡萄酒产区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产业优势,展现烟台葡萄酒产区品牌的无限魅力;语言精炼,简洁规范,响亮易记,富有美感,便于传诵,用中文表述(可附英文),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投稿时间自活动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应征者可通过邮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烟台市葡萄与葡萄酒局(邮编:264003)。信封背面请注明“烟台葡萄酒产区宣传广告语征集”,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网络参与可上传作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

  据了解,本次征集活动设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佳广告语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据悉,应征者要标注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详细地址、邮编、电话。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简明阐述作品的构思、立意。字数在300字左右。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法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无偿归主办方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支付其它报酬。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作品以时间顺序为准。应征者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本次活动*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启事所有条款。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通讯员 刘世松 记者 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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