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质量篇——外引内创铸就质量金牌(1)
如果说当年的张瑞敏靠一把铁锤砸出了海尔人的“有缺陷的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的负责精神,那么1996年的周晓峰则以自罚2000元的勇气,罚出了古贝春人的质量意识。
如果说古贝春的再度起航得益于引来的科研技术的成功嫁接,那么古贝春的成就辉煌还离不开她的个性创新。
罚出的质量意识(上)
如同军队是一个国家必不可少的专政工具一样,行政的、经济的处罚在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治理中同样举足轻重。特别是在生存或发展的初级阶段。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论,共产主义实现以前的几乎所有阶段中,人的认知
的、境界的、行为的、结果的程度总
是不那么理想。因此,从这点上推
论,辅以行政的、经济的适当处罚让
某些人“长长记性”以便“引以为
戒”当然相当必要。正像大多数国人
从小到大的成长,良好操行的养成,
总是说教与制裁交替、“恩威并重”
的过程。也许偏颇,但却有效。至少我这样认为。
1996年夏天,周晓峰接到顾客反应,说是在酒中发现有黑色不明颗粒。这立即引起他的高度重视,他当机立断放弃准备出差的计划,召集起生产、质检、勾兑技术人员十余人,亲自带队赶到现场调查处理。
拿到“问题”酒,周晓峰首先向顾客表示了真诚谦意,并当场进行了双倍赔付。带去的工作人员认定这些少量的黑色颗粒为净化酒质用的残存的活性炭,阴沉着脸算是对周晓峰“小题大作”的抗议。周晓峰则坚持将“问题”酒带回化验,然后给顾客一个准确无误的答复。
经化验证实,工作人员当场做出的结论是正确的。这的确是酒中残存的用来净化酒质的辅料——活性炭。其本身无毒无害,并且对酒的内在质量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于是,工作人员拿了化验单再次专程向消费者致谦和说明原委。
顾客的问题解决了。而事情本身还没结束。在班子会上,周晓峰究根问底大发雷霆:“没错,活性炭无毒无害,也不会对酒的理化和口感指标造成影响!但对产品的形象有什么样的影响?这算不算质量问题?它该不该存在成品酒中?”
“这只是微量的残存……”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解释。
“微量?残存?那该不该有残存 ?什么叫微量?不该有的,就是一丁点儿也不能有!退一步说吧,至少算失误吧?有失误就会有缺陷,有缺陷就是不合格!”
“我们已经给顾客解释过了,顾客表示理解……” 刚刚从顾客处返回的售后服务人员嗫嚅着说。
“解释?是,这事儿算过去了。但是,有一瓶我们可以解释 ,有两瓶我们也可以说明,我们总不会挨个解释,甚至在电视上声明:‘我们的酒本身就残存活性炭吧?’……好了,这事儿我也有责任,我看这样处理——”
*后,不容分说,他当即拍板严肃提出了处理意见:
1、总经理直接分管质检中心,自罚2000元;
2、质检中心主任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罚款2000元;
3、按一票否决制度,负有直接责任的车间主任、质检员就地免职;
4、剩余本批次酒全部开箱重检,有一瓶废一瓶,有一箱废一箱……
这样一来,全厂上下对产品质量再不敢有丝毫懈怠。此后,随着质量责任制的健全与完善,产品质量指标严格与各车间、班组人员、各环节质检人员的个人收入挂起钩来,并坚决推行了一票否决。与此同时,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质检中心职责和相关制度,对从原料进厂到成品酒出厂的各个环节实行了严格监控,不准一瓶不合格品流入市场!2002年6月,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认证并有效运行,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各环节的跟踪检验工作更加细化到位,再没有一瓶不合格酒流入过市场。“质量在心中、质量在眼中、质量在手中”已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深深地烙在广大员工的心里,切切实实地落实到行动中。
时值今日,一位当初“活性炭事件”的当事人,提起当年的一幕还心有余悸:“老板拍桌子啊,杯子盖都坏了,一说就是‘谁砸企业的牌子,就砸谁的饭碗!’,不过说真的,老板这手同样挺叫人服的,说起来没老板什么事儿,可照样还自罚了2000,别人还喊得哪门子冤?……要不这样,能有今天的质量全国第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