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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饮料的包装设计也可以注册商标
编辑:平平  发布:2013/5/9 20:24:03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酒精饮料供应商通常会通过创建独特的品牌名称和酒标,以将他们与竞争者的产品区分开来。上述二者都可以进行商标注册,那么饮料的包装是否也可以注册商标呢?答案是肯定的。如果一个酒精饮料的包装设计是独特的,而且不仅仅是功能性的,这个包装就可以进行商标注册。

  美国商标法(15 usc§1052(e)(5))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它只起到功能性的作用,那是不允许注册的。这适用于颜色、声音,当然也包括包装设计。

  确定一个容器设计是否是功能性的,包括四个要素:1)是否有体现其功能性的实用专利; 2)申请人的广告是否突出其设计的功能性;3)是否有提供同样功能的选择性设计;4)制造方式是否相对简单或廉价。

  如果存在上述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那么这个包装就是功能性的。但非功能性设计也可以起到功能性的作用,如标志性的可口可乐瓶,几十年来一直是注册商标。

  如果缺乏内在的独特性,美国专利商标局同样拒绝一个包装设计的注册。判断设计是否独特,需要考虑是否存在以下几个因素:1)是一个“通用”的基本形状或设计;2)在某一特定领域是独特的;3)自某一类特定类别商品的常用包装形式改良而来; 4)能够产生与其介绍话语不同的商业形象。

  如果您有独特的包装元素或设计,不妨考虑申请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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