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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酒业准入 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编辑:华华  发布:2013/5/10 8:26:52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组昨到酒城听取建议

  今年4月,《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立法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标志着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

  昨日,省人大立法调研组来到酒城泸州听取修订建议。泸州相关部门和酒企建议条例的修订需强化对名优酒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质量安全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力度等。

  进程:9月提交草案初次审议

  在今年年初举行的四川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宜宾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的名义提出了关于修订《四川省酒业管理条例》的议案。议案提出:酒类产业是四川省*具竞争力的传统优势产业,原有条例因管理体制未理顺、监管缺乏规范、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原因,已不适应全省做强做优白酒产业的要求,建议予以修订。宜宾代表团经过充分调研后,对条例的修订提出了很多建议,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品牌保护、产业规划布局、知识产权保护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等多个方面。

  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长江上游经济名酒带和打造“中国白酒金三角”战略部署,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批准,该条例的修订被列入2013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4月3日,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式启动。调研座谈会上,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史志伦介绍,目前,立法工作时间表已初步确定,计划在9月将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建议: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白酒作为泸州的优势产业,也是核心支柱产业。去年,全市规模以上酒类企业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296.3亿元,同比增长24.8%,对泸州经济发展贡献率不断增大。据泸州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但泸州的酒业也存在着酒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难度大、酒业生产许可证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维护酒业质量安全的压力仍然较大等问题。”

  因此,他建议,条例的修订应加大对优势主产区和名优品牌的保护发展力度,完善酒业准入制度,对酒类小作坊的相关条件和管理要求进行明确,对采用传统酿造工艺、注重品牌及质量建设的企业进行奖励引导。

  对于条例中对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行为及法律责任并未做相关规定。他还建议这次立法能参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予以完善,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及其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

  “随着违法侵权行为向高科技、多层次方面发展,给执法带来一定的难度。”泸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建议,条例的修订应强化酒类市场监督,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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