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动态
别让“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成一记“醉拳”
编辑:华华  发布:2013/5/30 8:40:00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远征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青少年“烟民”已达2亿。而未成年人饮酒易诱发各种伤害事故,因此导致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不可小视。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然而,两部法律条文都没有明确该如何监督、由谁监督、如何处罚等具体问题。实际上,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目前只限于守德商家的自律行为,面对不严格遵守法律的商家则缺乏足够的制约力,导致“禁售”形同虚设。

  有些家长常把孩子能跑腿买烟买酒,当成是孩子长大的标志,甚至引以为豪、沾沾自喜。“不会喝酒,不利于人际交往”,这种观念也使得一些家长对孩子从小喝酒采取了默许、纵容的态度。殊不知,由于“烟酒文化”的变异和误导,孩子在一次次接触烟酒的过程中已产生了好奇,认为烟酒是成人的标志,随着一天天长大,他们急切地要表现出已是“大人”样子,烟酒就成为许多孩子展现成熟的首选符号。

  必须认识到,要从根本上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酒这一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现象,仅仅靠立法是绝对不够的。要让“禁酒令”落地生根,就必须明确执行主体,而不是打“醉拳”。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对商家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让他们自我约束,守法经营。让孩子远离烟酒,也是家长和老师以及全社会的责任,这是对我们的未来负责。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动态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