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吃饭喝酒,喝到一半的时候,发现啤酒中居然有明显的絮状物,虽然饭店和啤酒供应商都承认啤酒质量有问题,但却对赔偿一事难以达成共识。近日,在连云区从事水产品销售的陈先生就遭遇这样的消费纠纷。
事情还得从5月29日说起,那天,陈先生约几位好友到当地一家饭店喝酒,由于和老板熟悉,陈先生让服务员搬来一箱啤酒,由他们自己开着随便喝。当喝到第七瓶的时候,陈先生感觉啤酒味道不对劲,再仔细看了一下刚才喝了一半的啤酒,发现瓶底有明显的絮状物在动。本来还以为自己喝多了看不清楚,可喊来服务员仔细查看了一遍后,大家一致认为啤酒瓶中确实有异物,而且是发酵似的絮状物。
这时,陈先生和喝酒的几位朋友顿时感到恶心,倒胃口。喊来饭店老板再看,老板也承认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
“这酒有问题呀!”老板主动要求为陈先生消费的这桌饭菜买单。然而陈先生提出既然酒水质量有问题,仅免了饭菜钱还不行,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老板表示,酒水有问题,应该是该品牌啤酒的供应商来协调解决。于是,饭店老板当即拨通了该品牌啤酒供应商电话,讲明啤酒的情况后,供应商只答应可以按照“一赔十”的方式赔偿。陈先生没有同意,遂打电话报警,民警进行拍照取证后,陈先生还拨打了12345热线进行投诉。
第二天上午,陈先生又将前一天晚上喝剩的半瓶啤酒带到连云工商所投诉,要求该品牌啤酒供应商给予其一定的物质赔偿。
接到投诉的当天下午,连云工商所两名工作人员来到事发饭店了解情况,然后就召集饭店负责人、啤酒供应商以及消费者三方坐下来进行沟通协商。据啤酒供应商称,尚在保质期内的啤酒出现絮状物,一般都是物流公司在运送环节发生啤酒瓶碰撞,造成瓶盖松动进气,影响了啤酒质量,使啤酒中出现浑浊沉淀以及絮状物。对此,供应商愿意承担陈先生的损失。但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
*终,在工商人员调解下,饭店方面依然免去了陈先生前一晚的消费,而供应商则赔偿一千元钱作为对陈先生精神和身体伤害的补偿。
记者了解到,进入夏季以来,有关啤酒的投诉日益增多,除了啤酒瓶爆炸伤人投诉外,*多的就数啤酒质量问题的投诉了,而尚在保质期内的啤酒发生质量投诉更是重中之重。因为还没有超过保质期,不论是啤酒供应商,还是饭店亦或消费者本人,都缺乏必要的防范意识,消费者更是打开就喝,喝到一半觉得啤酒味道不对才发现已经变质,再看到啤酒瓶内的异物,难免恶心,倒胃口,如果再造成健康隐患,那就更麻烦了。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不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一定要对啤酒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进行检查,在饮用的时候,更要留意一下啤酒瓶是否污损,酒瓶盖是否松动,因为在运输过程中一旦发生碰撞,极易造成啤酒瓶瓶盖松动而让啤酒提前变质。*后,还要晃动一下看里面有没有异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