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传真
本报讯 用真瓶装假酒本是不良商贩惯用的伎俩,可河源一男子陈某充大款,为了面子买名酒请朋友吃饭,之后又用真瓶装假酒退还,骗倒梅城多间酒行。近日,梅江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陈某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出狱后,陈某急于重建自己的朋友圈,2012年12月26日,朋友聚会,陈某为了不失面子,一口答应酒水由他包办。于是他坐上了从河源到梅州的班车,在梅城丽都路某贸易行购买了10瓶6斤装的马爹利名士酒,并要求酒若没喝完可以全额退钱。得到老板的应允后,陈某马上将酒带回河源。
聚会后,眼看酒还剩五瓶,钱也花得所剩无几。回到家后,他心有不舍,冥思苦想后,将酒瓶盖上的商标割开,再用针筒将酒瓶中的酒抽出,接着将张裕白兰地酒用针筒注入酒瓶。次日,陈某带着用该手法制作的5瓶调换后的酒回到贸易行,以未能喝完要求退钱,将酒退回给贸易行,得人民币10900元。
轻而易举地骗得现金的陈某再次用同样的手段从彬芳大道某贸易行购买20瓶6斤装的马爹利名士酒,后将10瓶调换后的酒退回到贸易行,骗得人民币19800元。
2013年1月3日,陈某带着7瓶调换后的轩尼诗vsop酒回到梅江四路某贸易行企图诈骗时,被贸易行老板林某元察觉,并及时报警。陈某随即被公安民警抓获,现场查获陈某携带的7瓶用张裕白兰地替换后的轩尼诗vsop酒。
经梅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以假乱真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万元。(何碧帆 杨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