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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可乐岂能双重标准
编辑:华华  发布:2013/7/12 11:48:2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尖锋时评

  还记得上初中的时候,电视上刮起了一阵“蓝色风暴”,许许多多大牌球星、歌星纷纷代言百事可乐,华丽的广告片让人记忆犹新,那时候的我们只要能够喝上一瓶百事可乐,都会在小伙伴中间炫耀一番。

  每个人都愿意将童年的那些美好回忆封存在脑海里,包括那一罐让我们快乐的蓝色百事。但是,近日的一阵风波却刮散了这一份小小的美好。

  前不久,美国监督机构环境健康中心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在百事可乐的焦糖色素中再次检测出了含有可能致癌的4-甲基咪唑(简称4-mei)。说再次,是因为,百事可乐已非首次卷入“致癌门”事件当中,早在2011年初,美国监督机构环境健康中心公布在百事可乐的焦糖色素中含有致癌物质4-mei;2012年3月,美国消费者倡导组织公共利益科学中心称百事可乐苏打饮料中,发现高水平有致癌风险的4-mei。

  这次百事可乐再陷可致癌焦糖色素风波,公司虽然第一时间发表了声明,但在问题处理上却再度显示出对中国消费者的“特殊性”。

  《北京商报》报道称,百事公司在声明中表示,已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改变配方,到2014年2月,其他州也将完成更改,但该公司大中华区给媒体发来回应中却提到:“百事公司在中国的饮料中所使用的焦糖色符合所有地方法规要求,百事公司的产品一直是安全的,消费者尽可放心享用。”

  这个回应刊发后,引发了人们的疑惑,同时让许许多多消费者感到可笑。人们普遍认为,实行双重标准,是对消费者的侵权,也是对企业自身长远利益的伤害。

  作为一家跨国性的大企业,百事可乐在中国消费者的心中具有很高的地位,在中国的市场中“蓝色风暴”已经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但是这次风波中,百事可乐的表现却有点失去“人和”的感觉。通过微博抽样调查我们发现,逾半数网友均表现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有消费者认为百事公司仅以地方法规作为标杆显得非常可笑,他们更应该站在消费者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角度考虑问题。

  人们查阅了相关资料后发现,其实正常饮用可乐所摄入的4-mei带来危害的风险并不高,但是,作为百事可乐方面,既然可以改良产品,同时在世界其他地区又有改良的先例,那么,为什么不能用统一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实现标准全球化呢?

  百事可乐“致癌门”事件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食品安全问题,舆论除了对于百事可乐是否含有致癌物一事关心之外,对于百事可乐公司究竟有没有在中美两国间实行双重标准的问题同样关心。

  作为大型的跨国公司,百事可乐应该秉承自己一贯的品质标准,坚守自己的品质承诺,而不应该放松甚至放弃自己对品质的要求,特别是要统一本土和国外市场的标准,否则,想要找回即将丢失的“人和”就太难了。唐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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