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川网讯(记者牟新 通讯员李鹏程 夏春平)近日,利川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城区一食品经营门市内“贵州茅台”酒包装粗糙、字迹斑驳,且经营户无法提供进货发票,经鉴定为假冒产品。7月8日,利川市工商局依法扣押34瓶假冒茅台酒,案值近2万元。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批“贵州茅台”酒外包装盒及瓶身陈旧并有霉斑,且包装粗糙,标价在400-600元/瓶之间,生产日期不完全相同,部份酒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极有可能是假冒的“贵州茅台”酒。
随即,执法人员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打假办专业技术人员于7月8日到现场进行鉴定,确认这34瓶酒不属该公司生产,为假冒“贵州茅台”酒,并出具了鉴定报告。
东城工商所遂依法对这34瓶假冒酒采取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经营户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的行为,侵犯了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贵州茅台”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东城工商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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