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晚报讯(通讯员李鹏程)7月8日,利川市工商局依法扣34瓶案值近2万元的假冒茅台酒。
7月4日,利川市工商局东城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位于利川胜利路的宋某食品经营门市内有34瓶“贵州茅台”酒待售,而酒的外包装盒及瓶身陈旧并有霉斑,且包装粗糙,标价在400-600元/瓶之间,该批酒生产日期不完全相同,也有部分酒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宋某也无法提供上述酒的进货发票,执法人员怀疑该批酒是假冒的“贵州茅台”酒。
工商执法人员随即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打假办专业技术人员于7月8日到现场进行鉴定(如图),确认这34瓶酒不属该公司生产,为假冒“贵州茅台”酒,并出具了鉴定报告,东城工商所遂依法对这34瓶假冒酒采取了扣的行政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