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温州7月16日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法国castel停止使用葡萄酒“卡斯特”商标,判令其赔偿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李道之3373万元人民币,并在《中国工商报》刊登道歉声明。至此,这起历时六年,中国葡萄酒行业针对外国企业侵权的知识产权官司,以中国“卡斯特”商标持有人终审获胜落定尘埃。
上世纪90年代末,中国温州籍企业家李道之到上海创业,创办了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和上海卡斯特酒业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从1998年开始在进口葡萄酒上使用 “卡斯特”的名称并于2000年获得商标注册核准。法国castel未经李道之许可,在生产销售的葡萄酒标签突出使用“卡斯特”标识侵犯了李道之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