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晨报》报道,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2001年至2006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决定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
据《新闻晨报》报道,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2001年至2006年,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发展改革委决定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和罚款总金额达3.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