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媳妇喝丢啦!”你以为这句话是一个标语吗?不是!这其实是铁西一家饭店的名。昨天,网友“茶韵心灵betty”在微博爆料称,“现在给饭店起名字真是越来越精辟了。‘喝丢一只鞋’、‘一地酒瓶子’都不算奇葩,‘别把媳妇喝丢啦!’才是真的惊到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
昨天上午,网名为“茶韵心灵betty”的于女士在上班路上,被铁西区艳粉街附近一家饭店的名字给惊到了。这家饭店的牌匾是蓝色的,上面写着“别把媳妇喝丢啦!”几个大字,乍一看像一个横幅,仔细一看,却是饭店的名称。“这也太雷人了吧。这饭店叫这样的名字合适吗?谁喝酒还能把媳妇喝丢了?”
昨天下午,“别把媳妇喝丢啦!”的饭店老板28岁的曹先生对此做出解释。曹先生表示,之所以给饭店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突发奇想,但也源于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个真事儿。“前段时间处了个对象,我陪哥们儿喝酒疏忽了人家,结果她就和我分手了。我起这个名也是想提醒那些爱喝酒的人,喝酒要适度,不要不顾及爱人的心情。”曹先生的饭店现在仍在试营业阶段,营业执照正在办理中。但饭店名字已给他带来较高的人气儿。“每天都有人到饭店前面拍照,我感觉挺有成就感的。”
对此,市民吕女士表示,一些饭店、服装店、美发店起的“嘎名”,她也觉得挺新鲜,挺好玩,但有的奶茶店起名为“包二奶”就显得太恶俗了。“不希望这种名字出现在视野里,会带坏小朋友的。”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别把媳妇喝丢啦!”这个饭店名称起得虽然有些“嘎”,但并不能理解为具有不良文化倾向,所以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应该问题不大。
啥样店名起不得?
记者从辽宁省工商局了解到,《辽宁省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有恐怖、崇洋媚外、违反社会公德、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良文化倾向的;
3.引发公众对其资产关系、从事行业等误解的;
4.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等文字,易与其他法人、组织名称混淆,使公众产生误解的;
5.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及数字(包括阿拉伯数字及汉字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张晓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