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类电商,有没有危机?
1、有没有供应链信任危机?
电子商务势头如何凶猛,网上卖酒一年能卖多少亿,初听之下、半信半疑,明显的不合理也只能把怀疑埋在心中、生怕贻笑大方。后来,自己的多家客户与多家电商达成了合作,我和客户一起逐步知道了一些真相;通过各种业内会议,也接触了不少供货商,他们与各路电商亲密接触过,得到的基本都是相似的意见。于是乎,不少供货商私底下把电商当作“骗子”。认为它们的销售能力是假的,盈利能力是负数的,动机是可疑的(可能是“融资导向”:做出对投资者的“想象空间”,来吸引投资者。可能是“广告费导向”:做出对供货商的“想象空间”,来吸引供货商给他投放网络广告费用),对于供货商是完全没有价值的。
2、有没有“销售上做了力不从心的事情”的危机?
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产品,都只能是通过电商销售,而不是销售给电商。电商的价值,不是他们自己一度声称、一度夸大过的“销售能力”。电商没有能力在销售上“无所不能”。电商的功能仅仅是:让“已经被消费者认知价值的产品”增加消费者接触面,以更多的折扣、优惠,刺激购买。
电商没有能力经营“还没有被消费者认知价值的产品”;也没有能力给“已经被消费者认知价值的产品”增加价值、提高溢价(高档酒楼、高档商场,都有增加价值、提高溢价的能力)。
与电商闲聊中,我们已经听到电商采购总监们抱怨“供货商把我们误认为是团购客户了”,言下之意就是承认,电商不是神仙,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可以不需要供货商的市场投入而大量销售。
3、有没有“被边缘化”的危机?
酒类电商严重依赖产品包装,来实现销售。这是因为,电商的消费者,不是“主力消费者”!
产品在包装的新颖层面争奇斗艳,消费者很快会审美疲劳。不再购买、后悔购买的消费者增加。追新猎奇,也不是主力的购买理由。
4、自己设立的线下代理、拉动网购,行不行?
线下业绩的取得,依赖“前置性投入+终端接触点品牌体验化管理”,两者缺一不可。电商自己招聘的代理商、实体店,两者都无法做,必然只愿意做打折品、畅销品,也就是无需前置性投入、无需消费者培育、无需终端营销与终端管理技术的产品。而这些产品,利润非常薄。
5、依靠低价来实现销售,“能持否”?
销售依赖于打折、礼品,既不是消费者真正认可的,也不是酒类主力产品愿意做的。二、丢掉对供货商的幻想
1、电商的特点,决定你能吸引的供货商的质量
你给出的是肉,吸引来的就是虎狼;你给出的是青菜,来的一定是兔子,而非虎狼。
毋庸讳言,企图依赖电商的品牌所有者,大都是没有品牌运营能力的。没有“前置性投入”的心态,没有“做市场”的团队,甚至,不承认、不相信还有“市场投入”这么回事。
2、电商与供货商共同的弱势,制约了合作的业绩
绝大多数供货商,在即使是*著名的电子商务平台,也可能销量是0,只要你的产品具备两个特点:在线下不是畅销品;没有培育消费者的前置性的市场投入。只要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电商就救不了你!
事实就是如此:无论哪一家电子商务网站,可以说,绝大多数产品,大胆地说,甚至可能99%的产品,总销量都是0,或者比0大一点点。原因也就是,这些供货商,都是给了电商“线下不畅销”的产品,同时“不愿意、不知道做前置性投入”。
3、畅销品供应商,反而不适合电商畅销品的特点是:你已经在消费者心中有了“价格标杆”,而电商能大量销售畅销品的方式是:大幅度降价。
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
(1)畅销品企业以前对于“品牌的价格形象”的投资,也就是建立“人人心中一杆秤”的那份投入,可能毁掉了。
(2)线下的经销商可能中断与你的合作。三、塑造电商的“核心竞争能力”
电商存在的价值,是给产品增值,而不是透支品牌的价值。
鉴于供货商的质量,我们建议在两个方面,建立核心能力。
1、为“少数核心供应商”,聘请“公雇”
每个电商,目前都有数万个供应商品牌了。绝大多数是不能卖的;少数能卖的“战略伙伴”,几乎占据了电商的全部资源,如主页的优惠信息、品酒顾问信息等。但是,仅有这几个伙伴,对电商的可持续发展,是很不利的。
可以选择几百个弱势品牌,集资,由电商来“公雇”专业的品牌运营团队,费用分摊给愿意获取服务的供货商,降低成本,获得规模效应。
“公雇”的专业团队,主业就是“优化”:
(1)产品力优化
线上线下产品的包装设计,价格策划、优化,酒体设计,成本改进方案等。
(2)品牌力优化
品牌定位评估、调整,品牌概念优化,品牌组合优化,品牌传播策略优化,品牌战略管理战略优化。
(3)营销管理力优化
公司治理结构,授权与决策机制,股权激励制度,绩效制度,营销质量评估模式、经营质量评估模式,等等优化;招商政策,渠道合作模型,品牌推广模型,终端、团购营销模型等的优化;线上线下营销组织评估,岗位设置、薪酬制度、业务流程等的优化;企业价值观、企业文化的评价与优化。
(4)人力资源优化
团队技能培训;推介关键岗位、关键人才。
(5)资本力优化
资本市场营销力评估、优化;融资策略优化;推介新的资本市场、新的投资者。
2、自己注册几百个品牌,自己投资做线下线上的运营整合,把供货商降格为加工厂。
电商天然就能低成本地为新的品牌建立“价格标杆”;与商超的标杆具有同样的意义,但成本低得多;电商招商,比线下企业容易:与区域经销商在备货中的争议,不再重要。经销商不再需要大量资金备货、几乎不再需要仓储运输能力。
招商起点降低、范围扩大,有利于能力强、资金弱的经销商:经销商只须具备“配合做品牌培育”的能力。一些聪慧、勤奋但资金不足的经销商,摆脱了资金不足的束缚,得到与“大商”一样的成长机会,化解了“大商”的资金优势压力。
经销商向电商企业支付少量现金购买经销权,少量备货;经销商自行组织团购、终端营销等的业务团队,运用电商企业提供的工具、创意的营销方案,划拨的“前置性投入”,举办各种推广活动,指引酒楼、商超,及“宴会酒”等当事人,向电商下单。
电商节省了经销商备货、仓储、运输、人工的大量开支,降低了经销商资金、设施层面的进入门槛,扩大了企业对经销商的选择范围,一些以前很难找到经销商配合的企业营销方案,也具备了可行性。
物流型经销商退出市场;剩下的经销商专职于消费者培育、终端开发、终端维护。
电商可以依据订单地址识别各个经销商的销售总额,按照约定的比例反投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分配给他所在区域的终端,以及宴会酒等的奖励,人员薪酬。
四、新模式对电商的重大意义
1、把酒类的主要购买力,吸引到电商。
酒类的主流市场,是政商交际、接待,民间喜宴、聚会,商务活动,感官享受。这些主流的购买力,以前都是没有进入网购的。经由我们的新模式,都可以通过线下的牵引,进入电子商务。
2、线下教育,促使60后70后进入酒类电商网站。
引导60后、70后顾客以电脑、手机、微信,实施购买;不能误以为电子商务只适合80后、85后,现实的数据分析只反映今天的结果,而不能反映影响今天结果的诸多因素改变之后的结果。
3、理顺经销商、酒楼、商超等等之间的关系,吸引酒楼、商超直接给电商下单。
4、以电商为枢纽,以“品牌全价值传播”来培育消费者,实现消费者数量、购买频次与电商业绩的良性循环。
这样的销售,不依赖打折,不依赖概念欺骗,而是基于品牌的真实价值,它的业绩是可持续的。
5、根本上改变电商在酒类江湖的位置。
不再与经销商、零售商争利、争客户,不再是抽掉“终端接触点”对消费者的巨大影响力、把产品置于孤军作战的境地,而是利用它们的力量培育消费者、培育品牌,帮助他们降低经营成本、分享价值。节省了经销商备货、仓储、运输的大量开支,降低了经销商资金、设施层面的进入门槛,扩大了企业对经销商的选择范围,一些以前很难找到经销商配合的企业营销方案,也具备了可行性。
6、成倍地提高网上“旺销产品的种类与数量”。
成千上万的供应商企业,突破网上推广资源的限制,而成为酒类电商网站的畅销品。
来源:《酒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