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酒类行业品牌与服务评价暨宣贯《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活动启动会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隆重举行。东阳市荣鑫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马荣金作为起草单位代表上台领奖。
4月16日,国家商务部第21号公告颁布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规范》国内贸易标准,该标准的出台对中国酒业在市场经营、产品质量、行为规范、社会监督、售后服务、品牌文化等多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规定,对促进酒类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酒类行业的流通秩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东阳市荣鑫酒业有限公司作为黄酒类生产企业的唯一代表,和茅台、五粮液、剑南春、洋河、燕京啤酒、青岛啤酒、长城葡萄酒等著名企业代表,共同参加了《酒类行业流通服务》的讨论修改。荣鑫酒业相关负责人在会上提出了许多建议意见,其中一些建议意见被吸收到规范中,包括在酒的年份标准、散装酒的处理时间以及酒类流通领域的“三证”索取、商标保护、诚信经营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