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头拮据无钱挥霍,一男子动起了歪脑筋,诈骗一商行烟酒价值上百万元。9月11日,枣阳市人民法院以孙雷(化名)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
2012年9月至12月期间,手头拮据的孙雷,以帮助枣阳某商行老板杜某销售石花系列白酒为名,从杜某处骗取石花三品“唐诗”酒2425件(约定价480元/件)、石花“地喜”酒(约定价360元/件)775件及香烟等其他货物,总价款为151万余元。
得手后,孙雷谎称该酒是从钟祥运过来的低价酒,通过枣阳市琚湾镇居民刘某,以250元/件远低于成本价的价格,卖给王某、解某等人,得款50余万元。之后,孙雷除将12.5万元交给杜某外,剩余款全部挥霍。案发后,公安机关从孙雷家中查获了价值1.3万元的涉案物品,并从王某、解某处追回非法所得款3万元,已退还被害人杜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