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3月20日以传真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3月30日以通讯加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送达方整理形成本决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贯彻实施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文)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会201011号文)(以下将两个文件统称为“《内部控制规范》”),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吉林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吉证监发201237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