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南昌讯9月4日,本网报道《工作10年无故被辞?南昌啤酒:员工多吃菜罚回家反省》一文后,近日,张老再次向记者反映,公司已决定辞退他儿子,而且没有任何补偿。而记者采访得知辞退竟然是因为员工为哑巴。
工作10年员工真的被辞退
据张老反映,由于之前其儿子小张多了点菜,被公司叫回家后,原本以为真是让小张回家反省一段时间。然而,后来张老打电话询问公司材料部卢经理时,卢经理告诉张老,公司决定辞退小张。
在得到这一消息后,张老问公司是否有一定的补偿,因为小张在南昌啤酒已上班10年。“可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任何补偿。儿子在南昌啤酒上班10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为什么说辞退就辞退,而且没有一点补偿。”张老无奈的向记者反映到。
南昌啤酒规定:不用哑巴
再次接到张老的反映后,记者试图电话采访该公司材料部卢部长。然而多次拨打卢部长的电话,均无人接听。
随后,这一决定从另一负责人姚先生获得证实。姚先生告诉记者,他是江西省人力资源公司的,只是帮南昌啤酒招人的,而南昌啤酒有规定:哑巴不能在这上班。
“这是啤酒开除他的,我也帮他的忙跟上面沟通了一下,但沟通不了。”姚先生说,“我们也同情他,为了尽力尽快帮他,我们也在和他联系,看别的公司是否要他。”
同时,姚先生透露:“其实用残疾有公司还免税,所以我已经跟小张家人说了,南昌啤酒可能在今年11、12月劳务工要外包,假如是我们公司接下来了,我们就可以用小张。”
不过,姚先生表示:“如果现在去找南昌啤酒,到时如果我们用他(小张),可能南昌啤酒会阻拦我们。如果现在不动,等外包后就可以马上用他(小张),你(南昌啤酒)也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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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并给予一定补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而用人单位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且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