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是中国的名酒。茅台酒一直被许多人视为“国酒”。茅台也一直用“国酒”的概念宣传自己,在茅台酒的防伪标签、外包装、瓶盖上都印有“国酒茅台”的字样。但就像给孩子取了名字,却没有到公安局上户口一样,不为人所知的是,“国酒茅台”的商标并没有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核定注册,也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公司”)在2010年6月提出对“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已通过商标局初审,初审公告期为2012年7月20日,10月20日为异议申请截止日期,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如果3个月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话,茅台就将“转正”,成为“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这一消息的发布,犹如在平静湖面投入一个石块,泛起的涟漪正一圈一圈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