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啤酒公司,面对有车族越来越多,开车购物的消费群体在大中城市越来越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消费新力量。这股力量的快速崛起,促进了家乐福、沃尔玛、家世界、易初莲花、丹尼斯等大型商超终端的快速发展。我们也看好了这一消费群体的消费潜力,也开始重点开发大型ka这一终端市场。
a是国内ka新贵,凭借强势的品牌影响力,刚进入郑州市场就雄心万丈,对供应商也是居高临下,选择的条件苛苛至极。在a开业前我们主动与其招商部联系,商谈我们的产品上架事宜。与些同时至少有5家啤酒品牌在同时商谈进店事宜,主要是青岛、百威、喜力等国际品牌。当时我们认为,青岛、百威、喜力在ka店主推330ml小瓶和易拉罐两款产品,走的是高档路线,而我们把目标定位在有车族的日常消费,供的是零售价在4、5元/瓶的500ml和600ml两款瓶装中档产品。
我们除了提供详细的企业和产品资料外,我们邀请招商部领导和酒类招商专员到公司参观,凭借我们是本省第一品牌,产品是国家免检产品,企业是全省首批工业旅游园区,我们终于获得了入场权,但还是要每月交纳3000元的上架费,为了长远的利益,我们还是签订了足足有30多页的仅a方有单方下架决定权的约定就有2页之多,“不平等条约”。
产品上架之后,由于a品牌效应和前期的促销活动,天天门庭若市,楼顶、地下车库天天爆满。当然我们的产品销售也出人意料地了,*多一天销售600件。大家都有钱赚,我们与a方也是相交甚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