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水井坊、三峡新材、上海物贸、天津磁卡四家上市企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对四家上市企业进行立案稽查。记者获悉,已经有律师针对水井坊信息披露违规事件,征集受害投资者,代理投资者索赔。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5日介绍,水井坊存在与关联方签署重大合同未披露行为,涉嫌违法违规;三峡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三峡新材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上海物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天津磁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水井坊日前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告中并未提及哪方面违规,但有观点猜测,此次证监会的立案调查或与水井坊隐瞒“四方协议”事件有关。
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向上海糖业烟酒(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四川全兴酒业有限公司40%股权之前,曾于2010年12月23日,与全兴酒业、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烟糖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及合作备忘录(简称四方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转让全兴酒业40% 股权后在技术、人员支持和避免业务竞争等方面的义务。公司仅公告了股权转让事项,未披露四方协议,信息披露不完整。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指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暂定为:2010年12月23日至 2013年10月10日间曾买卖过、并在2013年10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水井坊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