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商品流通领域和生产企业的食品进行了抽检,结果显示,10种食品不合格:流通领域7种,生产企业3种。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食品名单中,酒类占到了一半。
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包括:北京京通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半干型黄酒(2013.12.06)、北京八达岭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方龙涎酒(2013.06.03)、北京华都酿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华都贡酒( 2013.12.31)、北京乾坤酒厂生产的北京陈酿(2013.11.18)、北京市通州制酒厂生产的京城第一锅(2014.01.07)、北京味乐甜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麦小蛋糕(2013.12.14)、北京福万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肘子(2013.12.19)。
生产企业不合格食品包括:“梁山好汉”牌酒鬼花生脆瓜,128g/袋(2013.4.12)和山菇野菜,118g/袋(2013.4.27)、“雅利来”牌加州西梅,138g/袋(2013.6.10)。
据悉,上述不合格食品都已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来源: 食品产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