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14专项整治冲刺阶段,2月12日下午4时许,根据群众的书面举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与公安经侦部门,会同辖区李庄工商所查获一批已经加盖包装好的“内供酒”及“内部接待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翠屏区工商部门现场对其包装好待销售的“光头酒”228瓶、“贵宾接待酒”6瓶装98件、标注百年老窖、原酒精典酒12瓶装70件、标注“五粮精酿”各种牌子酒6瓶装870件,货值金额21万余元进行了现场勘验、摄像、拍照锁定,并立案展开调查取证处理工作。
在工商系统红盾春雷行动2014专项整治冲刺阶段,2月12日下午4时许,根据群众的书面举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大队与公安经侦部门,会同辖区李庄工商所查获一批已经加盖包装好的“内供酒”及“内部接待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翠屏区工商部门现场对其包装好待销售的“光头酒”228瓶、“贵宾接待酒”6瓶装98件、标注百年老窖、原酒精典酒12瓶装70件、标注“五粮精酿”各种牌子酒6瓶装870件,货值金额21万余元进行了现场勘验、摄像、拍照锁定,并立案展开调查取证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