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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编辑:晓宇  发布:2014/2/21 11:06:53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各酒类批发企业:

  根据《山西省酒类管理条例》“山西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实行年检,每三年换证一次”的规定及晋城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晋市商秩〔2014〕11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13年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酒类批发许可证的批发经营者一律参加年检,领取酒类批发许可证满三年的要按规定及时换发新证,逾期不年检、不换发新证的,按无证批发处理。

  二、年检及换证程序

  1.各酒类批发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定如实提供年检所需材料,2014年2月25日前上报市经济和商务局。

  2.经市经济和商务局审查合格后上报晋城市商务局进行年检。对年检不合格的经营单位,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不予年检,收回酒类批发许可证。

  三、年检资料

  1.酒类批发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3份;

  2.酒类经营专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3份;

  3.营业执照及副本复印件3份;

  4.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份;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份;

  6.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3份;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份。

  各酒类批发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资料,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检,对于年检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企业,不予上报。

  高平市经济和商务局

  2014年2月19日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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