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业资讯 - 行业协会
啤酒瓶“超龄服役”容易变“炸弹”
编辑:平平  发布:2012/4/18 9:54:41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温州网讯 市民朱先生在市区江滨路购买了一箱啤酒,细心的他发现啤酒瓶除了标签上的生产日期外,酒瓶底部还有一个“b2007”的标识。其实,这个数字表示该啤酒瓶是2007年“出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议,啤酒酒瓶回收使用年限为两年。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在售的瓶装啤酒,不少酒瓶存在“超龄服役”的现象,而多数消费者对此却并不知情。
  在市区下吕浦一超市啤酒销售区,同品牌的11瓶啤酒瓶底部均标注为“b2008”,有1瓶标注的是“b2006”。这12瓶啤酒的酒瓶循环使用时间均已超过两年。同样,货架上其他啤酒的生产日期虽然都是今年6、7月份,但酒瓶的“生日”却参差不齐,较近的有2011、2010、2009等生产年份,也有不少标有2007、2005、2004等字样的。
  近年来,啤酒瓶爆炸的案例并不鲜见。尤其是天气炎热时,酒瓶变“炸弹”、造成消费者受伤的事件时有发生。“我只知道啤酒有180天的保质期,并不清楚啤酒瓶还有使用寿命。”朱先生说,自己选购啤酒时,关注的主要是品牌和生产日期,从来没有关注过瓶子的使用年限。
  采访中,大多数消费者对瓶底标识一无所知,仅有少数市民表示“曾经听说过”,会尽量选择酒瓶新一些的。
  据了解,1996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强制性标准《gb-t4544—1996啤酒瓶》中规定,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b”标明的是啤酒专用瓶,b字瓶的安全性高于非b字瓶。同时,该标准还注明“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
  相较于新瓶来说,旧瓶经过多次回收利用,反复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擦伤、划痕以及阳光暴晒,也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大大降低。消费者在选购啤酒时,要注意看清瓶子底部的生产日期,尽量选择生产日期近的、安全性能较高的新酒瓶.

  文章来源:温州网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
优秀酒企推荐
行业协会
最新头条新闻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