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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里喝出死老鼠,消费者投诉获赔1500元
编辑:晓宇  发布:2014/4/9 14:00:14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原本是一场愉快的家庭聚餐,却因酒里有异物,让白山市民朱女士憋气又窝火,次日她来到了白山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今年2月5日,白山市民朱女士在自家附近的某超市购买了一箱由通化市柳河县生产的爽口葡萄酒。在全家聚餐时,她打开了其中的一瓶,竟发现里面有一异物。朱女士急忙叫家人倒空酒瓶一看,不料看到的却是让全家人倒胃呕吐的事情,瓶中是一只令人厌恶的死老鼠,顿时全家人的好心情一扫而光。朱女士感到恶心的同时也非常生气,找到那家超市进行理论,超市老板虽承认酒是在该店购买的,但却以酒是代理商送的货为由拒绝赔偿。此后,朱女士多次找到经销商和代理商协商均无任何结果。

  万般无奈之下,朱女士把装有异物的酒瓶一同送到白山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该中心及时将朱女士的投诉分派到对该超市有管辖权的浑江分局12315,辖区通江工商所的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调查,并耐心地安抚消费者的情绪。在代理商提供了进货来源的情况下,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到柳河县找到生产厂家负责人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让其提供了各种经营手续。

  在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工作之后,并在公平适当的原则下,*终双方达成协议——生产厂家给予消费者1500元的经济赔偿,并当场制作了调解书,双方对此都非常满意。朱女士说:“折腾了这么长时间,还是工商局帮了我的大忙了!”工商所也对超市经营者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加强对进货渠道的“索证索票”管理,以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白山市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的情况,一是要保留好商品相关票据与必要的证据(物证),以便于举证;二是在与各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尽早与消保(12315)进行投诉并取得联系,以防事件复杂化;三是要本着合情合理、心平气和的态度来处理问题,避免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踩出底线。

  而对于经营者、生产者来说,一是要真诚倾听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坦诚接受各方面监督,及时化解不对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消费纠纷;二是要以法律法规与行业惯例为准则,必要时可以寻求司法帮助;三是要以树品牌、保质量、保声誉为宗旨,严格监管食品流通的各个环节,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还消费者一个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来源:城市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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