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员目前已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批捕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通讯员程芳报道:买了670多瓶、市值达767万元的“茅台”、“五粮液”,才花了3.3万元。虽然未进行销售,但犯罪嫌疑人沈某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近日,沈某被盐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17日,深圳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盐田区梅沙街道某酒行大堂堆放了大量包装混乱的白酒,涉案白酒均是沈某堆放在朋友经营的酒行中。
经查明,2013年3月,沈某花了16000多元,在网上买了“茅台”、“赖酒”等10个品牌的白酒300多瓶;当年9月,沈某在云南旅游时,花17000多元在昆明买了“五粮液”、“剑南春”等5个品牌的白酒300多瓶。经鉴定,上述白酒中有351瓶“五粮液”、191瓶“茅台”、118瓶“赖酒”、11瓶“习酒”、2瓶“剑南春”,均属假冒商品。经深圳市价格中心认定,涉案白酒的市场价值高达767万元。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该批假酒并意欲销售,虽然尚未卖出,但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编辑: 王燕子
(原标题:3.3万买670瓶高档白酒 原来是想销售假酒获利)
来源:羊城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