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常州频道6月5日电 每年入夏后,常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都会接到啤酒瓶爆炸伤人的投诉,这不,今年6月2日金坛消费者王某就不小心被啤酒瓶炸伤了。
王某6月2日在直溪镇一超市购花6元钱买了两瓶啤酒,第一瓶还没喝完,放桌上未开启的那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使王某的小孩脸部受伤,后王某自行处理了小孩的伤口,因玻璃碎片污染饭菜致使无法食用,小孩也收到惊吓,王某第一时间致电12315进行了投诉。
基层工商部门接到投诉后,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处理,工商部门表示,按照《消法》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后达成一致意见,啤酒代理商补偿王某800元,王某表示同意。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夏季是啤酒消费高峰期,啤酒瓶爆炸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原因之一就是啤酒生产企业使用了大量的回收瓶,根据相关标准,目前国家要求啤酒生产行业必须强制使用“b”字瓶,一些非b瓶和大量超期股役的b瓶混斥于流通市场,老化的酒瓶起爆的几率会大大增加,另外,消费者购买啤酒后要加紧饮用完,不宜储藏过久,因夏季温度过高或暴晒,造成瓶内气体膨胀,气压过高也会引发爆炸。(肖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