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子时间虽长,但还是报了案。
2011年6月间,大连某贸易公司老板曹某从某种渠道购进一批“国窖”白酒,每瓶价格350元。这个牌子不错,但曹某买的都是假酒。曹某把这批酒陆续销给一家有一定名气的酒店,先后销了44箱264瓶,每瓶售价588元,销售金额共计155232元。
这家酒店生意不错,酒卖得也好,如果有客人点了这个牌子的白酒,无疑喝了假酒。久而久之,酒店发现陆续进的酒都是假酒,案子终于被举报,曹某到案时间为2013年4月。警方将销售的假酒扣押了,厂家鉴定,都是假冒白酒,警方把曹某的非法所得追缴,曹某被取保候审。
一年工夫又过去了。今年5月27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曹某认罪,为争取从轻处罚,庭审后他交纳7万元罚金,法庭决定对他判处缓刑。卖假酒进价便宜,加价卖出,图的是挣钱,可这事闹的卖酒钱全都被追缴,假酒也被扣押,还交纳了罚金,这笔买卖赔大了。
结果沙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曹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7万元。
编辑点评 假的真不了,天长日久,总有露馅的时候。
身为贸易公司老板,本来就是铁打的卖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不是早晚都要被发现查处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