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真的存在“红酒之都”头衔的话,已经成功顶上多个“xx之都”桂冠的深圳,似乎正在狂飙突进向着“红酒之都”拍马前行。4月23日的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冒出千家红酒酒庄”。市酒类专卖办管理办公室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参与经营进口红酒的企业超过800家,酒庄、专卖店1000余家。深圳进口红酒从2005年以来,销量年均递增30%左右,全市红酒销售由2005年的1亿元左右跃升到去年的约7亿元,占全市酒水消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左右,其中进口红酒就占了红酒消费总额的一大半。
喝红酒大概是高雅的,卖红酒一定是高利润的,顶着“进口”帽子的红酒,几乎成为暴利的代名词。浙江工商局对温州市73种进口红酒的检查结果显示,到岸均价仅为每瓶2.5美元、折合人民币15元左右,加上关税、运费不超过20元人民币的进口红酒,批发均价达300多元,相差10多倍,*贵的批发价与到岸价相比,竟然相差37倍,可见利润空间有多大。
利润高不是坏消息,但令人担心的,是某些商家为了追逐高利润可能采取的各种“自选动作”。为了追求利润*大化,以低档酒充当中高档酒,甚至以低廉酒灌装后充当名酒销售,一些企业一味追求利润*大化,目光短视,个别企业甚至以低档酒充当中高档酒,有的甚至以低廉酒罐装后充当名贵酒销售。前两年,有媒体爆出大量企业以廉价葡萄液充当高档葡萄酒,今年以来,又有报道指出国内97%以上的拉菲酒都是假的。这些行为,指向的都是红酒行业的高利润。
当一个行业成为利润洼地,各种违规违法行为也将沉渣泛起,这个时候,主管部门如果不主动作为,有效作为,短期看,损害的是消费者的利益,长远看,伤害的是整个行业。因为一两家害群之马而坍塌一个行业的信誉,乳品行业已成前车之鉴,希望红酒产业不要步其后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