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8日讯省食药监局昨日公布了我省第二季度酒类产品省级抽查结果。这次共抽检全省117家企业生产的黄酒、白酒产品132批次,合格121批次。其中,抽查黄酒78批次,9批次不合格;抽查白酒54批次,2批次不合格。
9批次黄酒样品品质指标(酒精度、总糖、总酯、非糖固形物)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2批次白酒样品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不合格产品为:和溪米酒(漳州巴戟天酒业有限公司)、台湾高粱酒(厦门皖古香泉酿酒有限公司)、汀江酒娘(福建汀江酒业有限公司)、清爽型干黄酒(武平县山泉酒厂)、丁峰1号黄酒(永定县登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壁洋春黄酒(浦城县碧洋春酒业有限公司兴华路经营部)、桂花露包酒(浦城县匡山酒业有限公司)、红曲黄酒(福建白水洋酒业有限公司)、金添和老酒(漳州金添和酒业有限公司)、沉中酒(厦门市同安竹坝华侨酿酒厂)、五年陈酿(漳州市芦溪红酿酒食品有限公司)。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