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记者从吉林省工商联了解到,9月1日起,我省将展开酒类流通企业放心酒示范店申报评审工作。据介绍,此次对吉林省“放心酒示范店”认定条件包括:申报企业证照齐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重合同守信誉,无不良记录。经营酒类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假冒伪劣产品;批发企业年销售酒类商品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有与经营规模或经营技术条件相适应固定经营场地和酒类商品库房,且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持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近两年内在工商、质监等部门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客户或消费者投诉案件等若干个参评的硬性条件。
参评酒企酒商可通过吉林省工商联酒业商会索取“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国家级放心酒示范店”和“省级放心酒示范店”的相关材料及申报表格。另外,本次放心酒工程创建工作全程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