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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国酒业调整创新高峰论坛在长沙举行
编辑:平平  发布:2014/12/1 20:09:08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2014中国酒业调整期商业模式创新高峰论坛在长沙举行

  日前,2014中国酒业调整期商业模式创新高峰论坛在湖南长沙举行。中国著名酒类营销专家铁犁、中国酒业智囊团首席专家杨永华、资深营销专家魏明等在论坛上发表演讲,并与酒商对话。

  论坛上,与会专家们分析了行业发展现状,指出酒类行业在现在的调整期,行业在品牌结构、市场格局等方面将面临着新一轮的洗牌,传统利润模式将被颠覆,酒行业的思维模式和经营观念将发生很大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建立经销商联盟就是一种很好的经营模式。通过建立经销商联盟,以共享的形式弥补经销商自身的要素缺失;以组团的形式争取上游的话语权;以带头企业和带头品牌撬动渠道壁垒。经销商联盟的宗旨是本着一切为经销商服务的原则,通过建立经销商联盟,整合经销商资源,提升经销商的整体实力及地位,使经销商在产业价值链中占据主导地位,实现经销商利益的*大化。

  近年来,在湖南酒业界,由资深酒业人士与酒商精英代表发起、湖南各级经销商自发组成的“湖南酒商联盟”,提出了“酒业湘军”概念,就如何抱团发展,积极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在论坛上,湖南酒商推出了一个新的商业模式,该模式就是由湖南酒商行业精英组成一个运营公司“湖南聚一品牌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拟由14个市州酒商代表160个股东组成,暂定股本金1000万元,以聚合湖南市区县160个股东经销商所占有的市场份额分布优势,与一线酒企如酒鬼酒、茅台、五粮液等合作,第一款产品在股东投入股本金后60天内,以产品分销价形式配给股东与股本金等值的产品,由股东销售而不再要股东另出资交款,股东可通过产品销售利润、奖励、股东分红和长久循环获利。

  从湖南聚一公司模式来看,加盟商即股东主要有以下几种利益构成:短期的产品利润,除了在产品供货价上有充足的利润空间,还可享受相应的销售返利;免费享用公司提供的专业培训和市场督导等服务;中期的年终分红,年终结算时,在实现赢利的情况下,经销商还可享受年终分红的权利,分红的比例按销售额的比例来分配;长期的股权分配,将来公司上市,经销商累积的销售额还可折算成其占股份比例,即获得原始股购买权。此外,聚一公司拥有选择品牌酒开发的优势,有分布广且良好的市场基础,尤其是股东之间可以优势互补,实现股东之间互为代理和分销,可以让产品迅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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