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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金归于酒水是“技巧”
编辑:李寅  发布:2012/5/3 23:34:44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本报11月21日讯(记者 德强 通讯员 宁琴)福山一家餐饮店的促销活动规定,菜类消费满100元赠送消费者50元消费券。但市民王小姐菜类消费超出100元却无法得到赠券,结果发现原来是商家在结账单上做了手脚。

  王小姐和朋友近日在这家餐饮店用餐,结账后,王小姐核对账单发现,她们只喝了3罐饮料,酒水消费金额应该是15元,但结账单上酒水部分却写着25元。而菜类消费写着95元,对此服务员的解释是:菜肴部分的酸菜鱼属于当日该店的特价菜,所以就把10元的菜价计入了酒水中。王小姐觉得总消费金额没有变也就没计较。

  但当她走到该店门口时,发现该店的促销广告上赫然写着“凡在该处菜类消费满100元送50元消费券”的字样时,恍然大悟:原来这结账单上的糊涂账是有来头的。随后王小姐向商家索要赠券,但却未果。

  第二天,王小姐向工商部门反映此事,工商部门介入调查此事,该店称出现账单结算问题是因为服务员对业务不熟悉所致,*后同意按促销广告承诺赠送王小姐50元消费券。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用餐结账时,务必核对一下结账单,别被服务员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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