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工商局召开整顿和规范长春市啤酒市场竞争秩序座谈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即日起,市工商局将全面整顿和规范长春啤酒市场经营秩序,以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打击啤酒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啤酒行业金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啤酒市场存在的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低价倾销、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和仿冒等六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啤酒经销企业以“包店费”、“进店费”等形式,与饭店、酒店等销售终端约定只销售自己的品牌啤酒,不得销售其他品牌啤酒的;为提高市场占有率,向销售终端或服务人员兑付瓶盖费用的;与销售终端约定销量,附赠啤酒等物品的;各类啤酒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者,索取或收受各种不合理财物的;虚假宣传产品具有“无糖”、“无酒精”、“保健功能”等特点。直接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或通过给予交易相对人高额折扣的方式,实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产品;雇用或者授意他人,破坏竞争对手的产品质量,恶意炒作宣传,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干扰竞争对手的经营活动;经营者举办有奖销售活动未明示所设奖项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啤酒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啤酒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知名啤酒企业的名称等违法行为。
自2015年3月15日至2015年4月15日,为经营者自查整改阶段。全市所有啤酒经销企业(含宾馆、饭店、酒店),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改限期内,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从2015年4月16日起,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辖区内啤酒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对2015年4 月 15 日以后仍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
会上,10家啤酒经销企业代表就如何开展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座谈,雪花、百威、青岛三家经销企业向长春市工商局局长谢志敏递交了“啤酒经销企业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承诺书”。来源:新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