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检验检疫局坪山新区办事处检出一批进口自罗马尼亚,标注有“有机”、“organic”字样的红葡萄酒,但实际该批货物并未获得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新区检验检疫部门判定该批产品不能以有机产品进口,并按相关规定责成新区某进口食品企业(进口商)将货物原标中所有“organic”字样进行覆盖处理,按普通葡萄酒入境。
据了解,该批葡萄酒产自罗马尼亚,共4500升,合计1000箱,货值1.02万美元。该批货物原标上多处标有“organic”字样,但进口商不能提供由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不符合我国有机食品认证要求。
在此,新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有机食品时要仔细查看包装上是否有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是否同时标注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也可以登录“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通过产品包装上有机防伪追溯标签上的17位有机码,查询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应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等信息。来源:深圳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