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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泉啤酒瓶“超期服役”市民投诉
编辑:平平  发布:2012/5/7 6:02:32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近日,市民詹先生买了一瓶惠泉啤酒,不经意间却发现啤酒瓶的底部有“b2008”这个标记。这个2008年生产的酒瓶,至今已有3年多-了。为此,他产生了一个疑问: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应该是多少年?记者了解到,早在1996年,相关部门就出台了相关文件,建议啤酒瓶的保质期为2年。记者还对我市啤酒市场进行一番深入调查,发现过期酒瓶可谓是屡见不鲜。

  不同“年份”酒瓶充斥市场

  3月16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内几家大型超市发现,货架上的瓶装啤酒仅从外表并不能看出任何问题,可是当记者随意拿出几瓶啤酒,就发现瓶底有“b2008”、“b2006”、“b2007”、“b2009”等标记,不少品牌的啤酒瓶均存在“超期服役”现象。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一些小卖部,发现这种现象更加严重。相对而言,超市所售的品牌啤酒瓶过期的不会那么离谱。“你这个啤酒瓶是不是过期了?会不会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面对记者的询问,超市的啤酒销售员均表示没听过这种说法。消费者一般都是观察啤酒的出产日期和保质期,很少有人会提出酒瓶过期的问题。

  16日下午,记者采访了一位品牌啤酒的代理商。他坦言,啤酒瓶的使用年限应该为两年。但啤酒利润低、季节性强,为了节约成本,大部分啤酒厂家都会回收部分使用过的酒瓶,因此市面上酒瓶超期使用的现象十分普遍。

  零售啤酒的林师傅告诉记者:“啤酒瓶因品牌不同回收价格也不同,一般是5分到1角不等。然后我们再把酒瓶卖给啤酒厂。”但林师傅认为,他回收的这些“过期”酒瓶没有任何安全隐患,他出售的啤酒也从未出现爆炸的情况。

  监管力度差安全存隐患

  据了解,近些年,关于啤酒瓶炸伤消费者的案例层出不穷。消协有关人士表示,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已经过期的啤酒瓶,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生产厂家收回违规产品,并赔偿损失。如果是开封产品后发现违规情况,也可要求赔偿。如果酒瓶爆炸造成事故,违规厂家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市民认为,仅靠事后赔偿治标不治本,啤酒瓶回收利用是节约了社会资源,但是绝不能因此威胁到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市民希望相关部门能对啤酒行业做好监管,防患于未然。

  文章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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