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以后从事生产加工更有底气了。”近日,加工煎饼的邬女士从胶州食药监局胶西食品监管所工作人员手中领到告知性备案证明高兴地说。据了解,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秩序,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从4月份起,胶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3个月时间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证明》。
“以前对小作坊的监管存在盲区,现在全市所有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登记备案,持照经营。”胶州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据介绍,从4月1日起至6月30日,到所在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告知性备案证明》,在此期间申请的业户,产品检验费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担。
“小作坊到所在地进行备案的时候需要准备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生产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业主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保证食品安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承诺书等材料。”胶州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柴德敏说。据介绍,其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加工经营食品类别、食品原料来源、产品参照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
“有些高风险的食品,小作坊是不能生产的。”胶州市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柴德敏说。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共有八大类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
市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下几类食品小作坊不能生产,其中包括乳制品、罐头制品等食品;酒类(包括白酒、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食用酒精等);饮料(包括桶装饮用水、冷冻饮品);肉制品(腌腊肉、酱卤肉制品除外);调味料(包括酱油、食醋、糖、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调味料产品);烤鱼片;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据悉,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备案已经开始了半个月,不少加工小作坊的从业人员已经开始健康查体前的准备工作,部分业户提交了申请材料。全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备案将在7月之前结束,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应尽快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