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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送旅游西华一商户被认定商业贿赂
编辑:平平  发布:2012/5/7 21:41:46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买酒,赠商品、送旅游。”5月4日,西华县城关镇奉母路西段某名酒批发商户丁某因商业贿赂,被当地工商部门罚款10000元。5月1日起,西华县工商局按照上级部署,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中原红盾“双反”行动。期间,工商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商户丁某以卖酒为名,搞促销,涉嫌商业贿赂,遂展开调查。
  经查,2012年3月,为了促销其代理的浏阳河系列酒,丁某在该县搞了“浏阳河酒邀请你畅游美丽的湘西大型旅游”促销活动。活动规定:一次性现金购买10件浏阳河窖藏六年、10件浏阳河窖藏三年、一件豪华大礼盒,共计3600元,另赠送1件浏阳河窖藏六年、1件浏阳河窖藏三年、1提浏阳河陈酿,同时享受张家界、凤凰古城免费5日游。
  至查处时,丁某通过上述方式已销售浏阳河窖藏三年30件、窖藏六年30件、豪华大礼盒3件;共赠送窖藏六年3件、窖藏三年3件、陈酿3提,赠送商品金额共计1260元。执法人员认定,丁某在此次促销活动中的贿赂额总计为1940元。
  西华县工商局认定,丁某的行为属典型的商业贿赂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遂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章来源:青年导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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