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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猫买到168瓶假酒 酒管站员工索赔133万
编辑:平平  发布:2015/5/22 5:27:05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网购168瓶五粮液和茅台,经过厂家鉴定均为假酒。于是,消费者朱先生向天猫商城网站提出赔偿的要求—这起看似普通的消费纠纷,却因消费者的职业而有了些不同,因为朱先生是酒类管理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昨日上午,海沧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5位参审团成员旁听庭审。这也是海沧区法院参审团参与审理的第一起民事案件。

  事件

  花了13.3万元买的全是假酒

  2013年5月29日,朱先生在天猫商城的泰鼎百兴酒类专营店定购了96瓶53度贵州茅台酒,每瓶865元,一共花费8.3万余元。同年6月6日,他到物流点提货,在签收时当场开箱,怀疑买到假酒,报了警。经厂家鉴定,确认这批酒全部是假冒产品。朱先生与网店进行了交涉,商家退还了全部货款。

  2013年6月2日,朱先生在天猫商城的另一家店铺—客惠源专营店又定购了数十瓶五粮液和贵州茅台,总价5万余元。一周后,在物流点签收货物时,朱先生开箱后,再次怀疑买到假酒。经厂家鉴定,这批酒也全部为假冒产品。但商家只退款了2.9万元。

  去年6月份,朱先生曾分别向法院起诉这两家商家,但*终撤诉。近日,他起诉天猫商城,要求退还货款,并提出“假一赔十”的诉求,要求天猫赔偿133万余元。

  案件目前还在审理当中,本报将继续关注。

  焦点

  是正常消费还是“知假买假”?

  朱先生是酒类管理站的一名科员。特殊身份加上短期大量购买,天猫商城的代理人怀疑,朱先生的行为不是正常消费。

  天猫的代理人认为,朱先生不属于一般消费者,而是利用职务便利和专业知识“知假买假”,购买酒不是为生活所需,而是为个人谋利。

  朱先生反驳说,很多白酒爱好者都是一次性大量购买的,“我有这个消费能力,法律没有规定我只能买多少酒。”

  朱先生称,虽然他是酒类管理站的科员,但并没有鉴定真假白酒的能力,不存在利用职务之便谋私的行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朱先生表示,在物流点开箱时,他是凭一般的经验,觉得飘出来的酒味不对,因此才报警并要求厂家鉴定真假。

  天猫作为交易平台该不该担责?

  “商家售假,天猫有责。”朱先生说,天猫商城拒不提供商家真实信息,也不回应他的投诉,导致维权困难。他为了起诉两家商家,只能上网搜索相关信息,但按照搜来的地址,法院的材料无法送达,只剩下公告送达一种方式,导致他觉得耗时太长才撤诉。

  “天猫公司不是买卖相对方,只是网络交易平台。”天猫的代理人强调,作为交易平台,天猫已尽到了必要的审核义务,入驻时商家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的授权、酒类备案等,其中一家涉案商家还提供了正规的进货发票,“天猫不是商品质量的担保人,只能做到一般性的审查义务,无法实质性地审查数以亿计的商品。”此外,天猫的代理人告诉记者,商家的工商登记信息在网页上都能找到。

  假一赔十是否适用本案?

  朱先生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朱先生说,天猫应该遵守自己在网页上的承诺,先行垫付。

  “厂家的鉴定仅仅表明酒不是本厂生产,不等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还需要委托国家法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天猫的代理人说道,因此他们认为不能适用“十倍赔偿”的规定。他还解释,天猫“先行垫付”仅限于货款的部分。记者 彭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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