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啤酒销售进入旺季。近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稽查大队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啤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现象,其中一个酒瓶生产日期竟然还是2009年。
执法人员表示,早在1996年,国家就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并从1997年开始在全国推广。《标准》规定啤酒瓶底上侧20毫米范围内必须打上专有标志“b”以及啤酒瓶的生产日期。“b”代表啤酒专用瓶,以区分于葡萄酒瓶、酱油瓶等非啤酒专用瓶。同时,该标准还注明“建议啤酒瓶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就是说酒瓶的“保质期”建议为两年。
来源:中国食品科技网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于网络,为传递信息之用,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的真实性本站未做更多核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或因多重转载等因素对其来源及作者标注有误的,其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因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联系本站(邮箱:
[email protected],电话:025-84501668)我们将第一时间做出删除处理,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此声明。
特别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酒虽好喝,少饮多益!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利国!利民!利家!利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