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价格欺诈新规出台酒业电商能否逃离低价怪圈?
国内电商平台一向以低价商品为噱头吸引大众消费者,从而提高关注度,增加平台点击率以带动其他产品的销量。不仅酒类电商,这早已成为国内电商平台的惯用手法。近日,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对价格欺诈行为主体判断、价格欺诈行为以及敏感词汇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规定》明确规定,经营者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商品在该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此项通知的出台,明确了电商平台的法律责任,若继续采取以往的促销手段,有可能成为价格欺诈行为的主体。
中酒网董事长赖劲宇认为,电商低价促销早该遏制,以往以低价为噱头的价格战对于企业并没有太大意义。酒美网ceo吕意德说,此项规定有利于规范和约束电商企业的营销行为,对电商的规范和长期发展肯定是好事,对消费者更是利好,有助于电商企业回归到产品品质的打造、品牌营销及会员体系的持续建立。
中国品牌研究院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员朱丹蓬认为,以低价换点击率,以量冲价,从而盈利,逐渐形成了电商平台畸形的发展模式。但是这种盈利方式是以伤害整个工业化进程为代价的,是典型的拆东墙补西墙。
我市一些品牌酒类经销商也对《规定》的出台表示热烈的欢迎。江苏春意商贸有限公司是五粮液、茅台在靖的唯一代理商。董事长张秀云透露,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现在名酒的利润空间大幅下降。有些网站电商标注的茅台、五粮液的价格低得“令人不敢相信”,这误导了消费者。公司员工时常与进店购买的消费者费尽口舌,进行解释。“国家出台此项规定保护了消费者权益,避免了价格欺诈。”她表示了肯定的态度。华联酒业赵国清说,有些电商销售的洋河系列价格过低,往往是假酒,或其他不明渠道的产品,质量难以保证,“此项规定有利于规范和约束电商企业的营销行为,肃清了行业,规范了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