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青岛,是全国闻名的避暑胜地,“来青岛哈啤酒”更是青岛人邀请外地客的“金句”。可是,说起 “哈啤酒”,估计人人都能来两口,说起青岛啤酒背后的 “三大*”,可仍有不少人不为所知。
第一*:*早叫响“啤酒”译名
据史料记载,英德酿业公司于1904年在青岛建成啤酒厂,厂内的四座水井,即使在旱季也为酿造啤酒提供充足水源。青岛驻有2400多名水兵,是主要消费群。所产啤酒依慕尼黑方式酿造,在1906年即获国际金奖。
啤酒出现之后,一开始沿用英文名称“beer”,在其他地区被译为皮酒、麦酒,据说青岛*早翻译中文为“啤酒”,这在早期的青岛啤酒广告招贴上可以看到。
第二*:*早取得 国内啤酒业商标
1904年11月,商标挂号在中国正式开始实施。青岛啤酒博物馆至今珍藏着一份于1948年3月16日颁发的 《商标局商标注册证》,记载:“以青岛商标专用商标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项酒类之啤酒商品业经本局依法审定核准注册取得专用权”,核准商标专用权为二十年。证书上附有商标图样,时任商标局局长吴承洛签章,落款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三月十六日。这是国内*早注册的啤酒业商标。
第三*:“啤酒装进塑料袋”*特别
“啤酒装进塑料袋”——这是岛城闻名全国的“三大怪”之一,也是青岛市民*平常的生活特写。当你闲逛在青岛的市井街巷,也会不时看到有人拎着一个大塑料袋,里面装着淡黄色的青岛啤酒,打酒回家“当水喝”。这都是当日下线的*新鲜的青岛啤酒,在*短的时间内,流入塑料袋中,被饮者提回家,品味着啤酒生命中口感*清冽、香气*浓郁的一刻。
其实,“哈啤酒”不仅代表着青岛的啤酒文化,这种恣意、休闲、舒适的姿态,更能体现青岛*独特的市井表情;而以啤酒为媒,开心交友,这种与世不争、悠然自得的豁达心态,才是深刻融入生活之中的啤酒文化真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