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夏邑县工商局车站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查获了107瓶假冒牛栏山白酒。
几天前,该局车站工商所联合牛栏山陈酿白酒生产厂家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经营该公司产品的副食经营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刘某涉嫌经销假冒该公司产品。经查实,当事人刘某于今年6月初从一送货车上购进“牛栏山”陈酿白酒10件,每件12瓶,购进价1200元,没有进货发票。而后又以每件180元的价格在其门市部中销售,查获前出售1件,获利60元,剩余9件未售。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的专业人员鉴定,这些“牛栏山”陈酿白酒属侵犯该厂牛栏山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该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刘某停止违法销售行为,并依法查扣假冒的107瓶牛栏山白酒,并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李光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