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成功守住“大关”酒商标长达12年的商标之争落下尘埃
7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日本大关株式会社上诉,维持原判。日本大关株式会社和石阡大关酒业长达12年的商标之争落下尘埃,“大关”酒商标终属石阡。
争标之始 日企觊觎“大关”商标“大关”商标险遭抢注
早在2001年6月,石阡县大关酒厂在第33类“酒”等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大关”商标,就已获得为期10年的商标权利,注册号为1631537。
石阡大关酒厂历史悠久。早在1905年,酒师王树臣在石阡县汤山镇大关口酿造优质白酒,“大关酒”由此而得名,被人们誉为贵州美酒佳品之一。1963年以来,大关酒多次荣获国家省地优质名酒称号,曾供应中南海、人民大会堂、国务院办公厅、宋庆龄故居。1986年,大关酒荣获“第四届贵州名酒”称号,1989年获“北京国际博览会铜奖”……
如此荣誉,旁人觊觎非偶然。
时隔两年,2003年10月,日企大关株式会社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大関”商标。因该商标已被石阡县大关酒厂注册,被国家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大关株式会社不服,以石阡县大关酒厂“大关”是云南省的一个县名为由,分别于2005年3月18日和29日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驳回复审申请和争议申请。
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后,就争议一事曾向石阡大关酒厂发出争议答辩通知书。大关酒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商标答辩申请,也没有向县政府报告此事。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了1631537号“大关”商标,日企大关株式会社继而申请注册“大关”商标,于2009年12月27日通过初审公告,注册号为3766143(被异议商标)。
据悉,商标注册号在公告期中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大关”商标危在旦夕,稍有不慎,将被抢注。
护标行动 政府重视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坚决“护标”
所幸的是,在被异议商标法定异议期限内,市工商局及时监测到了这一信息,并立刻告知石阡县工商局。
石阡县工商局得知后,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有关部门立即督促大关酒厂承包商马上依法办理,迅速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对3766143号公告商标的“异议申请书”。
“大关”商标是石阡人民的智慧结晶,商标的外流,无论从特色的文化还是知识产权甚至国家形象来说都损失巨大。
“大关商标本就是中国的,这无需争议”“我们几代人都喝大关酒长大,‘大关’是石阡人民的。”……一石激起千层浪。获知日企争夺“大关”品牌,顿时群情激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群策群力,坚决护标。
2011年,省商标局,市、县工商局通力合作,逐级申报,多次与国家商标局就此事进行联系沟通,汇报详情。
保护品牌,政府责无旁贷。2012年3月,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夏庆丰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亲自安排有关部门抓紧落实此事,并至始至终关注事情的进展。随后,市政府又专程组队赶往国家商标局进一步咨询和请求指导。
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随即前往石阡召开工作会议,与石阡县政府、
工贸局、工商局等部门就“大关”商标的异议工作研究具体方案。
3月12日,石阡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决定组成专门工作组,立即赶赴北京办理此事。“市工商局、石阡县政府、工商局、法制办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前前后后多次赶赴北京办理此事,*长时间将近10天。”在市工商局一位当时工作组成员的出差记录本上至今还清晰地记着这件事。也是在那时,石阡大关开始了“daguan”、“大关口”、“大关人家”、“大关情”、“大关”5个商标的申请注册。
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27日,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对日本大关株式会社申请的“大关及图”商标即3766143号异议商标裁定为已构成对贵州省石阡县大关酒厂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大关”商标的抢注,不予核准注册。
守标成功 12年鏖战,政企联手一波三折终如愿
2011年,湖北省第四大国企湖北宜化集团对大关酒厂进行异地改扩建。
既知大关酒正面临“商标”之争,依然选择石阡投资石阡大关酒,信心何在?“铜仁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引资的重视,铜仁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对‘大关’的感情,是我们投资的*大信心!”石阡大关酒业董事长、总经理邓劲松告诉记者。
针对日本大关株式会社抢注“大关”商标一案,大关酒业第一时间成立专案小组,积极“护标”。邓劲松前后多次赶赴北京,把大量“大关”商标的获奖证书,经销合同、纳税凭证等资料送到国家商标局。“护标过程中,日本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但我们坚信,我们一定能赢。”邓劲松说。
2013年11月11日,对所有关注“大关”商标并为之付出努力的人来说,是值得庆贺的一天———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达裁定:第3766143号商标不予注册。
但事与愿违。就在大家正为此事而倍感高兴,以为尘埃落定时。
2014年6月10日,大关株式会社不服裁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这一盆冷水,清晰地告诉我们,还将有一场硬仗。”邓劲松感叹。
日方提起行政诉讼后,一审法院依法追加大关酒业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事实胜于雄辩,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这样的诉讼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被诉裁定的一纸判决震碎。
对此判决,大关株式会社依旧不服原审判决,提出了4条理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对此,2015年7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终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至此,这起石阡大关酒业与日企株式会社长达12年商标鏖战,终于众望所归,以石阡的胜利落下帷幕。记者包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