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假茅台酒8700瓶,涉嫌非法经营总金额逾1800万元。近日,宜兴市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假冒茅台商标及销售假冒茅台酒案。由于该案制假情节严重,涉及金额及社会影响巨大,宜兴法院专门组成案件合议庭,由该院副院长担任审判员,并对案件处理进行网络公开直播。
当场查获200余瓶假茅台
2011年12月7日,在警方配合下,宜兴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当地某住宅小区住户胡某住所实施突击检查,当场查获了准备销售的假冒茅台酒160箱约2000瓶。随后执法人员又按照线索来到胡某位于宜兴经济开发区的一处较为隐蔽且防范严密的厂房内,发现了大量假冒成品茅台酒和全套的茅台酒标贴、包装盒以及散装白酒。据统计,该制假窝点现场存有涉嫌假冒的53度500毫升的茅台酒300多瓶,各类包装盒包装箱7700多只,茅台酒杯7000多个,茅台酒瓶盖4箱,茅台酒飘带1000多根,茅台酒商标6000多套,茅台酒封箱带30多卷,茅台酒防伪方法介绍7000多张。同时,现场还查获了制酒瓶盖封机和用于灌装假茅台酒的散装白酒3000多斤。
经茅台酒厂鉴定,这些涉案茅台酒皆为假酒。厂方人员同时表示,胡某的这一制假窝点是该厂在江苏发现的首个特大规模假茅台酒窝点,其仿冒技术也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高仿茅台一瓶都没卖出去”
由于茅台酒广受社会关注,茅台打假又是目前一大热点话题,这一特大制售假茅台酒案件的庭审吸引了众多媒体和群众到场旁听。
面对法官的询问,被告人胡某在法庭上承认,自己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在2011年11月期间从他人处购买了假冒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以及包装,用于自行灌制“飞天”、“贵州茅台”酒共8700瓶。此外,他还在2011年9月-10月期间先后收购了他人销售给他的480瓶43度和50度假茅台酒,想乘年底的商机一起卖出去。“其实这些酒我一瓶都没卖出去,就全让工商和公安部门给查了。”胡某说。
如何定价引争议
围绕查获的这批茅台酒究竟以什么标准定价计算这一问题,控辩双方在法庭展开了激烈辩论。公诉人拿出了由宜兴市价格认证出具的价格鉴定,鉴定结论以案发是茅台酒的市场价格为标准,认定52度“飞天”茅台的价格为1888元,43度“贵州茅台”的价格为998元。宜兴市金宝露酒业有限公司以此计算,被告胡某仅制造假冒茅台酒一项就涉嫌非法经营数额达1729多万元,其购买的480瓶假茅台酒也涉嫌非法经营数额近60万元。
而被诉方认为在计算被告非法经营数额时应考虑到茅台酒价格这一不稳定因素,宜兴市金坛子酒业有限公司建议法官以上年度茅台酒市场销售均价作为计算标准。目前,本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章来源:江苏经济报 朱品昌 陆宜农 成 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