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竞争对手通过短信群发、网络炒作、散发传单等不法形式,恶意炒作、夸大我公司一款宣酒产品含氰化物超标的旧闻,以此诋毁我公司所有产品,损害我公司声誉。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我公司特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1、2011年11月28日,浙江省工商部门在德清市进行商品抽检时,检出我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10412的38度480ml瓶装宣酒(零售价:6.8元/瓶),存在氰化物含量超标。我公司获悉后,高度重视,对该批次产品已及时全部收回,认真处理,并果断停产该型号产品。除此之外,我公司生产的宣酒其他系列产品均检测合格。
2、竞争对手利用旧闻对我公司的恶意炒作,损害了宣酒这一安徽历史名酒的声誉。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对我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再次进行检测,并于近日公布检测结果,欢迎广大消费者监督。
3、我公司呼吁,所有业者应当尊重市场秩序,合理、合法地展开良性商业竞争。对于竞争对手的恶意市场行为,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感谢广大消费者对宣酒集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大家对宣酒质量问题继续给予关注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