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8日浙江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是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子公司的重大决定,由公司董事长傅建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11人,公司独立董事张居适因故未能参加会议,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的议案》。
拟对全资子公司绍兴有限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吸收合并完成后物资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0日。来源:好酒招商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