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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酒的特殊性做好酒类消费理念的引导普及
编辑:华华  发布:2016/3/17 18:05:24  来源:中国酒水招商网  作者:佚名

  认识酒的特殊性做好酒类消费理念的引导普及

  山西省商务厅酒类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赵常青谈酒类消费安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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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年的年消费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从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角度来看,这样主题的设定有什么深层次含义吗?
  赵常青:围绕酒类健康消费,近年来,我们都在倡导科学饮酒、理性饮酒、文明饮酒的理念,这有利于促进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结合今年提出的消费主题,我们认为新的消费中*重要的就是要有正确的消费理念加以引导,这就需要消费者对酒类产品的特性有一定的了解。

  酒类产品与其他食用消费品相比,*大的不同特性在于它是含酒精的饮品,人们饮用酒品后,会引起一些身体和心理变化,不适量的饮酒,一方面有损消费身体健康,另一方面,由于酒精的作用,易使人的行为失去理性控制,可能引发非理智行为,比如酒驾、家暴或者引发其它一些违德违规行为,如果出现这些问题的话,对社会就会造成危害性,所以酒类消费是大家较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可以将正确的饮酒理念和饮酒习惯向全社会普及,就能引导消费者在饮酒的“度”上做到自觉地把关,这样不仅有利于扩大酒类产品的消费,也有助于推动酒类市场的稳定发展。对于酒类管理部门来讲,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正确的消费理念,也是我们工作内容的一个方面,“新消费、我做主”主题宣传活动为饮酒消费理念的宣传普及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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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随着社会公众对于健康消费的关注,作为酒类流通行业监管部门,如何才能更好地把好源头关,服务行业,促进发展?

  赵常青:作为酒类流通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我们承担着规范酒类流通领域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发展的工作。“真品售酒、实价售酒、理性饮酒、文明饮酒”是我们对于酒类经营的规范要求,也是我们对酒类健康消费方式的倡导。

  真品、实价售酒是维护生产者、经销者、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规范,作为酒类行业流通监管的职能部门,我们一直都在致力从源头把关,从制度入手,去规范引导经营者落实这一规范,比如:酒类产品从出厂到销售终端跟附凭证、酒类购销台账、酒类经营索单索证等制度,以确保酒类产品流通全过程信息的可追溯性。不仅有效规范了酒类流通秩序,也有效防止了违规酒品的上市流通。同时,在全社会范围加强关于“理性饮酒日”和文明饮酒礼仪的宣传也尤为重要。

  回到我们说的“度”的问题,看似是市场终端和消费者饮酒的“度”,但实际上也是前期宣传的深入度,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参考借鉴。国外重视饮酒理念的普及,对于每次饮酒的摄入量有明确的告知,在外国有生活经历的人都了解这一点,这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饮酒过度而产生的负面问题。同时,对于限制未成年人饮酒也有明确规定,如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可能会被取消经营资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围绕如何更好地促进酒类健康消费,促进市场发展,我们一直在进行努力探索。近年来,我们也在借鉴总结的基础上,对本地的酒类流通领域进行了梳理和划分,积极采取了一些办法,通过对重点品牌和产品的分析、宣传及推介,引导本地酒类生产和流通企业扩大市场销售,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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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作为酒管部门,还有哪些思路来进一步促进市场消费,助推我省酒类行业的发展呢?

  赵常青:针对帮助酒类企业扩大市场销售,我们将积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组织省内酒类经销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酒类展销活动,交流经营理念,了解市场趋势,创新自身品牌,适应市场需求。我们鼓励省内的品牌“多走出去,多看看,多学习,多借鉴。”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发挥行业性组织的作用。对省、市、县酒类商(协)会、省酒协等行业组织给予指导和支持,尤其是在行业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的提升上,我们将通过自身职能和资源,为全行业集体“充电”,拓宽思路,寻找新的发展突破点。我们还将组织本地酒类品牌赴各地进行推介,拓展省外市场,总之,酒类流通管理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帮助酒类经销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省内酒类行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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