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平桥执法大队接到投诉称,消费者严先生入住经开区某连锁酒店遭遇瓶装水“阴阳价”。
工商介入调查后发现,该店12种酒水电脑收费价均高于房间内实际标价。
7月2日,严先生入住酒店后发现房间酒水消费价格表中写明水是2元/瓶,后来酒店却要收取3元,并告知新的消费价格表还未来得及更换。严某认为很不合理,于是致电12315,要求商家赔礼道歉并退还多收取的钱,且要求商家不要做出欺骗消费者行为。
接案后,平桥执法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并与消费者严先生取得联系,严某称双方已达成和解,该连锁酒店已退给消费者1元钱。但针对消费者投诉中反映该连锁酒店房间内酒水标价与酒店服务总台电脑收费系统不一致的情况,平桥执法大队依旧前往该酒店检查。
经现场查看,该酒店房间内酒水标价与服务总台电脑收费系统不一致,总台电脑收费系统的12种酒水价格高于酒店房间内酒水消费单价格1至5元,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
执法人员现场约谈连锁酒店负责人并要求立即整改,规范其经营行为。(记者:罗凤翚 石志行 来源:贵州商报)





